新闻资讯

版权丨表演者可申请登记哪些权利?

版权.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三十七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 表明表演者身份;

(2)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其中,(1)、(2)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3)项至(6)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表演者可以申请登记上述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

 

来源: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Copyright © 2024 赣州菊花开食品有限公司   TXT地图 XML地图

本站为域名停放页面,全部内容为网页演示效果,无任何实际意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

城市列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在线客服

关闭

联系电话
181-7047-021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页沟通



添加微信好友